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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区高校大学生留区就业创业“明白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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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区高校大学生留区就业创业“明白纸”

 

亲爱的大学生朋友们:

为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在我区就业创业,我区(含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开发区)近年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现摘编主要政策制成“明白纸”,愿能对您的就业创业之路有所帮助!

一、关于就业

1、青岛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每周二上午举行一次小型招聘会、每月最后一个周六上午举行一次大型招聘会;黄岛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每月逢五逢十举办招聘会。近期,我区还将在中国石油大学、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等驻区高校举办“智岛计划——送岗位进校园”活动。

2、为帮助大学生更方便就业,青岛开发区实施人才服务“零收费”,即免收参加招聘会的进场费、大学毕业生档案管理费、就业信息费、户口托管费等费用。

3、驻区(含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开发区)普通高校应届未就业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毕业生年度内,可报名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为见习毕业生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并按照青岛市公布的我区最低工资标准(黄岛区、青岛开发区均为1380元)为见习毕业生发放就业见习补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42012年以后毕业并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派遣期内在我区(含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开发区)就业的毕业生,在区就业期间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住房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600/月,硕士研究生400/月。

5、将驻区(含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开发区)高校毕业生派遣期由现在的两年调整为三年,驻区高校毕业生在我区就业的可在三年内办理派遣和改派手续,改派次数由现在的一次调整为两次。

6、对国内外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实施人才储备计划,进入储备中心的高校毕业生,可参加一次政府财政补贴的综合性职业能力培训,可享受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各项扶持服务,可优先推荐参加就业见习培训并发放就业见习补贴;在签订服务协议半年后仍未就业的,在储备期内可享受每月310元的生活补助。进入储备中心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在见习期内即可享受研究生住房补贴,就业后最长可连续享受3年;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和211985工程高校本科毕业生有意来区就业创业的,可实行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

二、关于创业

1、派遣期内的驻区(含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开发区)高校毕业生和我区(含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开发区)生源高校毕业生可免费参加大学生创业培训,培训分为财富人生、模拟实践、实际操作和跟踪扶持四个环节,共224课时,有意者可到我区(含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咨询报名。

2、青岛开发区现有驻区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3处(青岛开发区高科技创业中心、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科技大学科技园),黄岛区现有驻区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4处(康大集团、青岛飞宇汽车城、麟瑞广场、黄岛区大学生网上创业园),对入驻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实行第一年100%、第二年50%、第三年30%的房租补贴,同时享受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有关政策。

3、毕业5年内的正规全日制统招高校毕业生和驻青岛开发区高校全日制统招在读大学生在青岛开发区自主创业的,从事个体经营和特色农业种养植,可申请15万元以内(含1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可申请30万元以内的担保贷款(含30万元);携带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项目来青岛开发区创业,经项目评审可一事一议适当放宽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同时,对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在1万元至30万元(含),给予100%贴息支持(1万元以下或超过30万元以上部分不予贴息;贷款不足三个月或逾期还贷的不予贴息),贴息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两年;在黄岛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1万至20万元(含20万元)的创业贷款,贴息比例为50%,贷款不足1万元的或超过20万元以上部分不予贴息,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创业贷款实行再贴息,合计贴息比例最高不超过90%

4、派遣期内的青岛开发区户籍高校毕业生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申领5000元的一次性自谋职业扶持金;派遣期内的黄岛区户籍高校毕业生在黄岛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申领4000元的一次性自谋职业扶持金。

5、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驻青岛开发区高校在校生,在青岛开发区内初次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可申领6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黄岛区域内初次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可申领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招用青岛开发区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和外地户籍硕士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招用人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的,按每招用1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招用黄岛区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招用人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的,按每招用1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以上关于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如欲知详情,请登陆青岛开发区人事人才信息网(网址:http://www.qkrsrc.gov.cn/)“毕业生就业”板块“政策法规”栏目,或登录青岛市黄岛区人事人才网(http://www.jnrc.com.cn/)“政策法规”栏目查看。

青岛西海岸经济新区(规划范围为现青岛市黄岛区全域,含青岛开发区)是国务院批复的《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中明确建设的新区,是青岛市建设全国海洋经济领军城市、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核心区的重要支撑,是青岛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的三大主城区之一,为大学生们施展才华、实现抱负提供了广阔的舞台,我们真诚欢迎大学生们留在这片热土上发展,也将继续为大学生们提供更多更好的就业创业条件。

最后,祝大学生们求职顺利、创业有成、生活愉快!

 

黄岛区委组织部、黄岛区人社局

青岛开发区工委组织部(区人事局)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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