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8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办理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事局要求,现将2008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予以公布并就证书办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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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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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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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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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社会工作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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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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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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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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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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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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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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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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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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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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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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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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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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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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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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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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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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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证书办理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收取合格人员(附件1)的准考证、两张照片(一、二寸各1张,与准考证同底版,一张贴在登记表照片处,一张办理证书用),填写《职业水平考试登记表》(附件2),并携带证书工本费每本7元,于12月1日-5日到胶南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北京路10号阳光大厦裙楼2楼,联系电话:85166766)办理资格证书。
附件:
1、2008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职业水平考试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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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南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
二○○八年月十一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