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事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办发〔2005〕152号)要求,现将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科目 
初级资格:5月20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5月20日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6:30    经济法 
          5月21日  9:00-12:30    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05年12月31日。 
(六)根据青岛市人事局文件要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应在考试年度内(200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级别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作为办理资格证书的依据之一。 
报考初级资格人员,须参加“中文Windows98操作系统、Word97中文字处理”2类科目(模块)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报考中级资格人员,须在“中文Windows98操作系统、Word97中文字处理、Excel97中文电子表格、计算机网络应用基础和WPS office办公组合中文字处理”5类科目(模块)中任选3类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三、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即考务费每科46元。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接此通知后,各单位派专人持单位介绍信于11月15-16日到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珠海路新华书店三楼,联系电话:86172235)领取报名材料,11月21—24日办理报名手续。各单位办理报名手续时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表(证书复印件附报名表后) 
(3)信息卡 
(4)两张近期一寸黑白免冠照片,尺寸约为37mm×26mm,一张用胶水贴在报名登记表“贴照片处”,另外一张贴在报名信息卡的背面。 
(5)汇总表 
(6)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7)考务费 
(8)教材预订单 
(9)培训报名登记表 
五、其它相关事宜 
1、2006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员持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同上)。 
2、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定用书征订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各主管单位在办理报名手续的同时,办理本单位教材征订手续。教材征订的起止日期与报名时间相同,过时不再补订。 
3、为提高考生应试能力,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将举办考前培训班。考生经培训考核合格,可按继续教育规定登记继续教育学分。培训报名与考试报名同时进行。 
4、由于中级资格实行两年滚动管理,2005年度通过部分科目的中级考生在2006年度考试报名时须正确填涂2005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并需认真填涂报考科目。由于错填、漏填档案号或科目者造成的成绩无效等问题,责任自负。 
       5、根据上级要求,今年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补报。 
  200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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