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3年7月山东理工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后,到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处工作:独立审查、起草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提供法律咨询以及参加诉讼谈判并负责部门的其他杂务工作;1年后调到工程部,协助经理管理部门工作,提供法律咨询,管理合同及相关资料,且翻译英文资料、回函及其它琐碎工作。
从2006年在东泽职校从事法律教学工作,对相关的理论知识有了更深的理解,在这期间并负责班级管理工作,从而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二、基本技能
通过大学四年的学习和三年的法律应用,使理论与实践得以有效的结合,从而具备了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具有一定的英语阅读和翻译能力,能熟练地操作Windows及WindowsXP等操作系统,熟练掌握了Word, Excel等办公软件.并具备了一定的网络知识,能熟练运用常用的网络功能。
三、自我评价
有很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勤奋、细心、有耐心;
与同事相处融洽, 且具有较强的团体精神和合作能力;
不怕吃苦,不畏惧批评,相信你的信任与我的努力将给我们带来共同的成功!